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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社”融合为“三农” 携手共进谱新篇——兴安盟供销合作社与乌兰浩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来源:兴安盟供销社 作者:张东生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8日 浏览次数:

  11月23日,兴安盟供销合作社与乌兰浩特市联社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协议明确将发挥双方组织体系优势和金融服务优势,共同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力量。兴安盟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刘志强,兴安盟供销社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根锁,兴安盟供销社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志刚,乌兰浩特市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董波,乌兰浩特市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万林,乌兰浩特市联社党委副书记、主任(提名)刘国强,乌兰浩特市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王立民,以及盟供销社、乌市联社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签约仪式。

  刘志强指出,兴安盟供销社与乌兰浩特联社长期扎根农村、服务三农,同根同源,是初心使命、社会责任和目标愿景高度一致的兄弟单位。两社在全区系统内率先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是双方整合资源、服务三农的具体举措,是形成发展合力、搭建为农服务综合平台的生动实践。两社融合发展,可以有效地实现涉农资源整合,畅通金融机构资金下沉,对于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提升农业生产效益、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希望双方以此次签约为契机,定期沟通协调,不断拓宽合作的深度和广度,构建更加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促进生产、流通、金融各类要素的良性互动和有机融合,全力助推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贡献力量。

  乌兰浩特市联社理事长万林介绍了乌兰浩特市联社的发展历史及现状,他表示,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成功签订,标志着双方进入全面深化合作的崭新阶段,乌兰浩特市联社将进一步深化与兴安盟供销社的互利合作,加大对供销社系统的社有企业、基层社、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经营主体扶持力度,提供账户开立、资金结算、网络金融、信贷支持等一揽子金融服务,进一步巩固发展成果,将更多金融资源倾斜配置到“三农”重点领域,助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实现新突破。

  签约仪式结束后,乌兰浩特市联社主任(提名)刘国强现场与兴安盟供销社推荐的2家社有企业法人签订了授信额度共计500万元的企业贷款授信意向书,这是两社开展合作的良好开端,更是进一步深化合作的生动实践,标志着双方合作取得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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