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职能 > 机构简介
机构简介

  兴安盟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服务“三农三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盟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研究制定全盟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计划,指导全盟供销合作相关工作、指导服务全系统改革发展。

  (二)指导供销合作社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三)根据盟行署授权对重要农牧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搞好农资供应联盟运营,加强“扶贫832平台”建设,指导全盟供销系统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四)推进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加强供销合作社建设,研究提出促进行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维护全盟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盟供销合作社业务活动,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和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大力发展和改造提升基层社和村级综合服务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好地履行为农服务职责。

  (六)指导社有资产运营,确保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

  (七)大力发展合作事业,推行开放办社,广泛吸纳各类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加入供销合作社体系,整合社会资源,共同承担为农牧民服务责任。

  (八)发挥供销合作社优势,大力发展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加快建设线上交易、销地仓、中转仓等。搭建为农牧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综合平台。

  (九)完成盟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兴安盟盟委党政综合大楼四楼

  联系电话:0482-826644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主要负责人:刘志强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 电话: 0482-8266648 传真: 0482-8266648 Email: admin@xam.gov.cn

兴安盟供销社主办 网站标识码1522000033 蒙ICP备05002755号-2 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171号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真彩32位浏览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