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供销社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来源:盟供销社 作者:盟供销社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8日 浏览次数:

  2021年,全盟供销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盟委(扩大)会议和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以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牢记为农为牧服务根本宗旨,持续深化综合改革,不断夯实基层合作经济组织基础,提升农牧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增强现代流通服务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作出了新贡献。

  一、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主要经济指标平稳运行。盟供销社面对疫情防控常态化、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等难题,采取有效措施激发市场活力,稳预期保经济指标稳步增长。一是查原因,找对策。6月2日召开全盟供销社系统经济运行专题调度会,传达区社经济运行座谈会精神,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分析和研判系统经济运行情况,找出问题的症结,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经济运行下行问题。二是强督导,促落实。7月、9月分别对6个旗县市供销社经济运行情况开展专题督导,强调要加大开放办社力度,提升社有企业发展质量,依托农资供应联盟、“832平台”、供销社商城等有效载体,突出农资经营和农产品流通业务,做大一批涉农骨干企业,在务实功、求实效上下功夫,扭转了全系统经济负向运行被动局面。三是重统计,防漏报。进一步要求各旗县市供销社重视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确保数据不缺报、不漏报、不错报,切实提升统计运作效率、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截至11月末,全系统实现商品销售总额26.26亿元、利润总额5358万元,比2020年同期分别增长8.73%、7.6%。

  (二)重点整治工作圆满完成。重点整治工作期间,盟供销社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办公室职责,制定了直属系统腐败问题重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直属系统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组8个专项组,敦促各旗县市上下联动,同步推进。建立了周报、旬报、月报制度,并制发简报9期。先后召开旗县市供销社调度会8次,内部调度会27次。多次向盟委、行署领导汇报重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4月20日、5月25日主动向自治区供销社汇报工作2次,6月18日、9月7日参加自治区调度会2次,有效提高了重点整治的工作效率和进度。目前,全盟供销社系统自查自纠、清产核资和内部审计,以及核查工作全部完成,专项审计和巡察“回头看”现场工作全部结束,并全部按时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警示教育大会。7月21日-28日、9月15日-24日盟供销合作社督查组两次深入6个旗县市供销合作社对自查问题、巡察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督查指导,上下联动一体化推进问题整改。截至12月末,全盟供销合作社系统自查出各类问题109个、巡察反馈问题90个,其中盟供销合作社自查自纠问题23个、巡察反馈问题13个,分别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现自查问题和巡察问题整改全部完成,出台各类制度、办法等14个,追缴资金563.27万元。于11月15日向盟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自治区供销社上报全面总结,圆满完成了重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

  (三)综合改革工作持续深化。盟供销社第一时间将区社综合改革重点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制定印发了《兴安盟供销合作社2021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把完成综合改革目标任务作为2021年工作的重要任务,并要求各旗县市供销合作社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将工作任务量化到基层、到人头,精心组织实施。根据区社综合业绩考核和评价机制,结合我盟实际,建立了上对下的综合业绩考核机制和下对上的工作评价机制,行业指导不断加强。积极开展土地草牧场全托管模式,发展统防统治、农机作业、配方施肥等农牧业社会化服务。强化县域综合服务能力,依托基层社打造为农服务综合体,现已成功打造扎赉特旗五家户供销社和突泉县突泉镇供销社成为乡能完备、设施齐全、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乡镇级为农服务综合体,在此基础上科右前旗大石寨供销社和阿尔山市天池供销社也在积极推进。健全联合社“三会”制度,积极推进建立盟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已向盟行署、盟财政提交了设立请示,首次合作发展基金筹资总额为800万元。年初向盟委、行署申请综改资金40万元,有效推动综改任务落实。

  (四)基层组织基础不断夯实。盟供销社始终把基层组织建设放在首位,重点抓主动抓,不断夯实基层基础。一是强化基层优先发展的工作导向,加大对基层社建设的投入力度,巩固建设成果,做好后续管理,继续基层社改造提升工作。二是扩大城乡综合服务社覆盖面,按照“开放办社”要求,采取共享品牌、业务联结等方式,将优质商超和邮政乡级服务网点纳入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体系,改造提升农村牧区综合服务社硬件设施,拓展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服务功能,不断提高为农牧服务能力。三是创新领办形式,鼓励基层社、社有企业直接出资入股,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农牧民共同创办多种类型的专业合作社,积极培育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提升发展质量。2021年,全盟改造提升薄弱基层社5家,全部完成改造提升任务。新建农村牧区综合服务社153家,累计发展640家,覆盖率达75.5%。全盟供销社系统领创办专业合作社1367家。依托系统内基层供销社、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经营主体累计发展社员20075人,进一步密切了与农牧民利益联结,夯实了基层基础。

  (五)农牧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一是提升为农牧服务规模化专业化水平。依托开放办社、业务联结、项目扶持等途径整合社会力量加入供销社系统,加快培育各类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2021年,全盟发展社有企业55家;新建庄稼医院8个,累计发展17个;新建为农服务中心5家,累计发展22家。利用系统内各类经营主体,为专业合作社、小农牧户开展托管服务,土地托管面积达9.54万亩。开展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收储加工等农业生产服务,不断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累计服务面积达到55.95万亩。二是发挥农资联盟作用。为确保今年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盟供销社充分发挥农资供应联盟主渠道作用,认真抓好春耕生产农资的储备、供应和服务,切实做好保障供应、保障质量、保障价格、保障物流、保障服务等“五保障”工作,全力保障春耕期间农资充足供应和价格基本平稳。今年,通过农资供应联盟销售化肥13万吨、农药389吨、种子206吨、各类大型农机具493套,销售石油3400吨,为成员节约成本2600万元。各旗县市供销社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云订货、云配送、云指导,为春耕生产提供了全方位支持和保障。三是打造“兴安盟供销社为农服务综合平台”。以密切与农民联系为重点,以增强为农服务能力为目标,着力建设为农服务中心,打造“兴安盟供销社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实现惠农惠牧服务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解决供销社为农牧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6月,初步拟定了《兴安盟供销社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开发项目方案书》。10月,按照《关于申报2022年度盟本级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计划的通知》(兴大数据办字〔2021〕11号)要求,编写了《兴安盟供销社为农服务综合平台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议书》,报送盟大数据中心并通过了项目初阶段审核。现已按照盟大数据中心要求将项目上报财政项目绩效系统,待资金落实后执行。

  (六)社有资产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一是规范项目投资。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资金项目投资实施方案》和《自治区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以股代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草拟签订《股权变更协议》及《委托经营目标责任书》,并将自治区供销社下拨的119万元专项资金及时参股到旗县市社有资产运营公司。二是强化社有资金监管。认真学习供销社综合改革相关文件,加快推进社资社企改革,推动社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完善《兴安盟供销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完善借款担保合同,加强对社有企业、社有资金的监管,确保社有资金保值增值。认真做好社有资金投资借款工作,扶持社有企业、基层供销社、综合服务社发展壮大,以借代投方式累计投放社有资金1150万元,收回资金收益53.2万元,增强供销社为“三农三牧”服务实力。三是完善规章制度。以重点整治工作为契机,对社有资产投资、并购、资产处置、涉法涉诉案件、借款和担保方面开展自查自纠,清产核资和内部审计工作。针对清产核资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边查边改,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制定完善制度8个,强化财经纪律,加强社有资产监管,确保社有资产安全。

  (七)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扎实推进消费帮扶工作。按照消费帮扶工作要求,盟供销社深入贯彻落实盟委、行署以及自治区供销社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兴安盟供销社组织体系和经营服务网络健全的优势,持续推进电商平台和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不断增强现代流通服务能力,提升为农牧服务质量,推进消费帮扶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今年,全盟供销社系统共建立消费帮扶专区专柜共66个,新增39个,销售额达693.9万元;电商平台开设线上消费帮扶专区数量24个,销售额达1446.5万元;举办产销对接活动共27场,签订合约16份,意向成交额154万元。二是继续发挥好“832平台”作用。为提高全盟“832平台”企业产品销量,盟供销社印发了《关于授权兴安盟乡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兴安盟“832平台”代运营商的函》,授权兴安盟乡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兴安盟“832平台”指定代运营商,主要为企业提供入驻平台、日常运管、开拓北京市场等服务。举办培训1期,详细讲解平台基本情况、相关政策,供应商入驻流程。盟供销社积极响应上级号召,按照不低于10%的工会福利采购比例在“832平台”超额完成采购任务。目前,平台在线供应商达到42家,较2020年增加了16家。在线商品400余种,涵盖米面粮油、禽畜肉蛋、农副加工等多种品类。截至12月,全盟“832平台”销售额累计达到6583万元,较2020年同比增长168%,无论是在线供应商数量、产品种类和销售额都实现了新的突破。三是建设“兴安盟供销社商城”。经过前期调研谋划部署,年初“兴安盟供销社商城”上线运营,上线初期18家兴安盟带贫企业成为商城供应商,在线产品以大米、羊肉、杂粮等地标性产品为主。受疫情影响,原定于2021年1月的线下年货节展销会取消,以线上直播代替现场活动,通过快手、爱逛、视频号等直播平台累计直播80多场,为商城引流用户3000余组,转化1000余组,推介转成交比30%。截至11月,商城累计销售近31万元,其中线上销售13万元,线下销售18万元。四是打造“万亩良田”稻田认购平台。盟供销社联合浙江浙蒙好科技有限公司打造了“振兴1号•万亩良田”稻田认购平台,平台推出“定制款”、“纯享款”、“休旅款”不同产品,满足顾客的不同需求。认购客户下单后,盟供销社为客户制作专属稻田认购标识牌,客户在秋收时就可以品尝到认购稻田产出的大米,进一步扩大了兴安盟大米的品牌效应,有效推动乡村振兴。五是推进“乡村第三屏”网点建设。各旗县市供销社“乡村第三屏”建设网点共计84个,其中乌兰浩特市2个,科右中旗16个,科右前旗25个,阿尔山市5个,扎赉特旗24个,突泉县12个。目前84台“乡村第三屏”设备均已送达建设网点,发挥了便民服务作用。

  (八)全系统行业指导更加规范。一是编制《兴安盟供销社“十四五”发展规划》。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底,盟供销社研究并完成了《兴安盟供销社“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经多方征求意见修改完善,于8月10日正式印发。《规划》全篇近2万字,总体框架为“十三五”时期取得的成绩及综合改革取得的成效,“十四五”时期改革发展总体要求,主要发展任务,保障措施等四个部分。以按照为农、务农、姓农要求,全面服务乡村振兴,全面提升供销合作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总体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和持续深化综合改革为主要发展任务,为全盟供销社系统未来五年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二是制定印发指导性文件。今年以来,盟供销社以基层组织体系规范化建设为重心,以开展重点整治为契机,突出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从健全指导体系出发,制定印发了《兴安盟供销合作社2021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兴安盟供销社关于进一步扶持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2021年兴安盟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办法》、《兴安盟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参与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全盟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兴安盟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若干文件,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发展,促进工作质量有效提升。三是加强对接协调。充分发挥供销社联合合作的特征,不断加强与各类经营主体合作。今年盟供销社先后与中国银行乌兰浩特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兴安盟分行、建设银行兴安盟分行、蒙商银行兴安盟分行、兴安盟农投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与其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并帮助有融资难的系统内经营主体协调贷款3800万元。强化与邮政公司兴安盟分公司的合作,开展对接洽谈3次,就基层网点建设、开展邮政快递业务等合作进行了深入交流,为下一步深入合作奠定了基础。践行“走出去”、“引进来”,积极组织产销对接,同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江苏省农展中心、吉林市供销社进行对接洽谈,就如何帮助我盟拓宽农副产品销售渠道,打开盟外市场,促进供销社系统互联互动、互惠互通进行了深入交流沟通,取得了初步成果。

  (九)党的建设得到全面加强。一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住关键少数,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制定了《盟供销社2021年党建工作计划》,召开2021年党建工作大会,确保党建工作有计划、有部署。党组全年召开2次党建专题会,安排部署党建工作,解决问题和困难。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全年召开党组会议27次。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开展谈心谈话2次。二是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议,制定学习方案和计划台帐,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压实工作责任。开展“三学六结合”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4本必学教材,共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29次,党史专题集中学习21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3场次,邀请盟委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团成员开展专题宣讲2次,班子成员讲党课2次,围绕五个专题开展专题研讨6次,专题理论测试6次,参加盟级专题竞赛2次,撰写心得体会60余篇。切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了为民办实事清单,全部得到了落实,尤其是承担的盟级层面“我为群众办实事”任务,全部按时完成。三是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召开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学习传达《盟纪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安排部署盟供销社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政治任务纳入全盟供销系统整体工作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检查。严格制定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签订责任书,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中心组学习4次、集中学习7次、党组书记讲党课1次,召开重点整治民主生活会1次、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1次,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主题党日4次,理论测试3次。以供销社系统重点整治为契机,切实解决作风突出问题,推动巡察整改、深化以案促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促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和治理提供有力保证。四是抓好民族团结等各项工作。建立兴安盟供销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兴安盟供销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测评指标任务分解表》《兴安盟供销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测评指标工作台账》细化责任、分工到人,并完善了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学习、例会、督查等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普法宣传,将依法治盟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始终,不断提高法治水平。扎实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持续巩固网络舆论阵地,舆论生态持续良好。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今年虽然全盟供销社系统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是“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设立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开放办社等缺少上级指导性文件,具体工作开展缺少抓手。

  二是盟旗两级“三会”制度建立已向所在地党委、政府申请多次,未得到批复,成立困难。

  三是基层社经济基础薄弱,入社社员少,上与旗县市社联系松散,下与农牧民利益联结不紧密,缺少专业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人员综合业务能力有待加强。

  四是系统社有企业规模小、实力弱、带动力不强,为农服务能力不足,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及业务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尚有差距,独资或控股企业少,销售和利润所占比例较低。社有全资企业运营体制不顺,服务能力亟待提高。

  三、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全盟供销社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七次代表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全盟中心工作大局,坚持改革强社、服务立社、夯基建社、以企兴社、从严治社,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创新体制机制、推进联合合作,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切实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一)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指导各旗县市供销社加大改革力度,督促综合改革目标任务落地落实。聚焦“三会”制度建设,确保明年盟旗两级供销社全部建立监事会,按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进一步完善盟旗两级供销社上对下综合业绩考核和下对上评价机制,密切层级联系。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加大开放办社力度,落实双线运行机制,进一步聚焦为农牧服务主责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计划新增开放办社单位6家,独资企业实际运营率达到70%。继续推进设立盟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到2022年底前,完成设立任务,同时要求50%的旗县市社同步设立合作发展基金。推动各级供销社向地方党委、政府申请设立供销社综合改革资金,并纳入预算,推进综改任务完成,2022年,盟社综改资金计划100万元;每个旗县市社综改资金计划20万元。对已经取得的改革成果,出台专项指导意见,形成改革成果推广清单,在全系统组织复制推广。组织全系统做好综合改革档案整理工作,特别是扎赉特旗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总结,以高质量成果迎接中农办验收。

  (二)加强调度稳住经济基本盘

  进一步贯彻落实《供销合作社统计调查制度》,强化统计基础工作,加强对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保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性,做好常规统计和专项统计工作,做到数据规范填报、应统尽统、应报尽报。督促各旗县市供销社做好经济运行监测、研判和分析工作,重点关注经济运行数据与重点工作调度,保持统计直报、会计直报及一社一卡网络系统填报数据统一性,推进各项业务工作与统计工作有效对接,确保统计数据有效体现业务工作实绩。2022年,预计销售总额较上年度增长5%,年利润总额较上年度增长5%,确保经济平稳运行。

  (三)提升农牧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一是打造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按照打造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的目标,加快推进扎赉特旗供销社为农服务综合体全区试点申报工作。选择一批发展较好的基层供销社,打造成为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加强与当地乡镇党委政府联系,承接当地服务内容,成为乡镇区域服务中心建设主体,建设一批试点样板,起到典型引路作用,2022年,计划建设为农服务综合体5个。二是提升农村综合服务社(中心)建设水平。加强与邮政、商务等部门的合作,利用已建设网点大力发展综合服务社。到2022年底,建设综合服务社100个,实现全盟综合服务社嘎查村全辐射;基层社员数达到2.5万人。三是提高为农牧服务规模化专业化能力。大力发展惠农惠牧服务中心、新型庄稼医院,依托系统内各类托管服务主体,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小农牧户提供关键环节或全程土地(草牧场)托管服务,2022年全盟要完成土地托管面积3.5万亩,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50万亩。四是持续优化农资供应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农资供应联盟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指导企业扩大化肥冬储,积极应对化肥价格上涨形势,保障化肥供应。推动绿色有机肥销售,改善土壤质量,提升使用效率。加强与银行合作,积极帮助有资金需求的联盟成员协调贷款,帮助解决春耕生产融资难等问题。

  (四)持续推进“为农服务综合平台”落地实施

  该平台建设方案已通过盟大数据中心审核,上报至财政项目绩效系统。2022年,将根据资金落实情况,稳步进行平台的搭建、测试、试运营、推广,扎实做好各阶段建设任务。平台初期上线农畜产品交易、农资农服、生活服务等功能,满足农牧民社员多方位、个性化服务需求,并逐步将平台发展成为具有较强品牌影响力和服务带动力的农村综合性服务平台,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农村繁荣、农民增收。

  (五)全面巩固“832平台”脱贫成效

  一是组织更多供应商入驻平台。吸纳不同种类的供应商和产品进入平台,加快组织带贫能力强、产品质量好、有诚信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完善入驻“832平台”手续,加快上线进度,不断提升我盟“832平台”在线企业和产品的丰富程度。二是把好农副产品质量安全关。严格供应商资质审核,通过书面审查、实地调研、走访群众等方式,确保企业符合申报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借机敛财、“搭便车”等现象。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线上农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监管工作,对不符合要求、质量把控不严、扰乱市场秩序的企业,给予处理。三是帮助典型企业做大做强。对平台上实力较强的供应商进行重点扶持,为带动农副产品销售、塑造区域品牌、促进产业发展提供保障,重点就仓储、物流事宜争取北京市供销社支持,为供应商在京发展提供便利条件。2022年,全盟“832平台”在线企业预计达到45家,年销售额可实现5000万元。

  (六)着力做好“供销社商城”建设运营

  2022年“兴安盟供销社商城”将拓展北京、呼市、杭州、南京等发达城市市场,对接吉林及东五盟供销社,增加商品种类,提高产品销量;注册自主商标,打造自有品牌。要实现统一包装、标识,商品在线品类达到10余种,年销售额实现100万元以上。

  (七)努力探索“万亩良田”发展路径

  明年,稻田认购平台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推进。一是不断扩大可认购稻田的面积,同各类种植型专业合作社建立合作关系,签订订单协议。二是举办兴安盟“万亩良田”认筹仪式,邀请认购稻田的客户出席仪式,在稻田基地现场签约、揭牌并授予“农场主”勋章,提高顾客对认购的信赖程度。三是举办兴安盟“万亩良田”秋收节,邀请认筹客户参加剪彩仪式;走进自己的“一亩三分田”,近距离接触自然、欣赏田园风光;实地观看稻谷从收获到加工成大米的全过程,品尝新鲜出炉的“兴安盟大米”,带动当地旅游经济发展。2022年,认购面积可达到500亩以上,预计吸引客户500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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