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供销社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打算

来源:盟供销社 作者:盟供销社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2日 浏览次数:

  2019年,盟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考察内蒙古时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盟委、行署和自治区供销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重点,突出抓好农资联盟建设、基层社建设、社有企业建设和嘎查村综合社建设,为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2019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农资供应联盟成效不断显现

  为贯彻落实盟行署《关于扶持发展农牧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兴署发【2017】112号)精神,2018年由兴安盟供销合作社牵头组建了兴安盟农牧业生产资料供应联盟。截至当前,农资供应联盟成员已发展到596家,成员数量进一步扩大。联盟内农民合作社从厂家直接购进种子2484吨,节约资金达107.8万元;化肥4.95万吨,节约资金达653.6万元;农药226.5吨,节约资金达62.7万元;共购进农机442台,节约资金达173.8万元;直接从中国石油兴安销售分公司购进柴油7545.1吨,优惠近210.8万元,合计降低成本约1208.7万元,农资供应联盟帮助专业合作社解决贷款3335万元。在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农资供应联盟真正的做到了为农民办实事、让农民得实惠。

  (二)基层组织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实现全盟乡镇苏木基层社全覆盖。兴安盟共56个苏木乡镇,目前共建基层社60家,实现了全覆盖目标。新恢复建设的37家基层社都在正常经营,原有的23家基层社,3个五星级综合服务社,正在有力有序推进改造提升。二是启动村级基层社建设试点工作。盟供销社高度重视开展村级基层社建设试点工作,并将村级基层社建设纳入对旗县市考核指标。制定下发了《兴安盟村级基层社建设指南(试行)》。截至目前,根据计划要求6个村级基层供销社正有条不紊建设推进中,12月底进行验收。三是“空壳”社清理力度加大。全盟在供销合作社备案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已达1929个。按照自治区供销社和兴安盟农牧局等10部门的统一部署,兴安盟供销社正按照上级要求对领办创办的专业合作社及“空壳”专业合作社进行全面整肃清理,截至目前,已清理355个。四是村级综合服务社稳步发展。今年新发展综合服务社30家,截至目前,全盟共建村级综合服务社276家。主要模式有两类:一类是与便民连锁超市合作模式。基层社或旗县市供销社与那些承认供销社章程、接受供销社管理、愿意承担为农牧民提供综合服务的便民连锁超市,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合作协议,这类综合服务社占大多数;另一类是由基层社直接领办创办的综合服务社,这类数量较少,但与基层社关系紧密。

  (三)新农村牧区流通网络建设不断推进

  一是与盟商务局联合下发了《发挥基层社作用 加强推进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发展的通知》,为农村牧区电商工作开展指明了方向,加快了农村牧区电商的发展。2019年,3家社有企业电子商务网络销售总额1050万元,培训电子商务人员265人次。电子商务工作的开展,拉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就业人员,惠及了农牧民。与盟邮政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邮政业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与邮政部门的协作,突泉县供销社系统大部分基层社都开展了快递下乡业务,有效解决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二是社有企业通过加强与基层供销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对接,建立“县级社有企业+乡镇基层供销社+村级综合服务社”的模式,形成了完整的日用消费品物流配送体系和综合服务体系。三是利用中华供销总社“供销E家”电商平台,发挥供销社组织体系优势、经营网络优势、服务功能优势,整合县、乡、村资源,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截至目前,全盟基层社已配备店E通10家,为下一步我盟农产品上行和线上线下综合服务奠定了基础。四是积极参与对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牧区食品安全等工作,并对旗县市供销社进行安排部署。

  (四)社有企业建设力度不断增强

  积极调动旗县市供销社主动性,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努力创办全资社有企业。通过开放办社与经营管理好、经济实力强、主业突出、有发展潜力的社会企业合作,纳入供销合作社系统,共同承担为农服务职责,使社有企业经营规模和为农服务实力不断增强。目前全盟供销社系统共有企业49家,其中全资企业8家,控股企业10家,参股企业25家,开放办社企业6家。农资经营企业在农资供应联盟中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引领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农畜产品经营企业积极参与盟委、行署米产业“双百双千”工程和牛产业“双百千亿”工程,在农业生产、品牌打造、特别是农畜产品销售中发挥优势,解决农畜产品卖难问题。社有企业扎赉特旗蒙源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充分利用绰尔河流域周边无任何工业污染,水质纯净,富含微量元素,土壤肥沃,生态环境天然的地理优势,大力开发优质高端水稻品种,为打造“兴安盟大米”品牌做出积极贡献。2019年公司与扎赉特旗好力保农业合作社、内蒙古绿农、农牧专业合作社、扎旗务农农机专业合作社与多个水稻种植户签订15000多亩绿色水稻订单种植合作协议,公司以“价格保护”、“折股量化”等利益联结模式反哺合作社及种植户。同时开展“我在扎赉特有一亩水田”认领活动,有5家商户总计认领350亩。年初以来,该公司还为合作社销售大米2100多吨、实现销售收入1420多万元。

  (五)行业指导体系不断强化

  盟旗两级供销社认真履行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职能,贯彻落实上级社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一是完善考核监管制度,制定完善了《兴安盟供销社综合业绩考核办法》、《兴安盟供销社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兴安盟基层社标杆社、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综合服务社星级社考核验收办法、《兴安盟村级基层社建设试点指南(试行)》和《兴安盟2020-2025新网工程发展规划》,坚持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通报地方党委政府。二是保证资金财产安全,盟旗两级供销社全部成立了资产管理委员会,按照授权,设立了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新网工程建设资金和基层社恢复建设资金全部纳入管理范围。三是强化会计统计直报,通过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议和全盟会计、统计直报专项培训会议,进一步优化环境,使我盟主要经济指标在诸多不利因素条件下仍呈全面增长势头。四是成立了资产清收工作领导小组,对社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清收,加强了对社有资产的监管,12月底前可收回社有资金超千万。五是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笃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文件精神,今年5月,由盟供销社主要领导带队,对旗县市供销社及所属基层供销社的工作开展情况、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调研督导,向盟行署提交了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六)脱贫攻坚力度不断加大

  一是系统脱贫攻坚效果显著。盟供销社党组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参与,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折不扣落实盟委、行署要求。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职能优势,以社有企业、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抓手,发挥供销社流通优势,深入实施产业扶贫、电商扶贫、消费扶贫,通过提高农牧民组织化程度,增加农牧民收入。以农资供应联盟为抓手,通过搭建农资供应平台,整合资源,大幅度降低了农业生产资料成本,在今年春耕生产期间为农牧合作社节约生产成本1208.7万元;以基层供销社改造升级为抓手,大力发展嘎查村综合服务社和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群众创业就业。二是机关定点帮扶成效斐然。根据年度扶贫计划和(2018—2020年)三年扶贫规划,选派2名干部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确定了以产业扶贫为重点的,环境帮扶、党建帮扶、结对帮扶的工作思路和举措。一是制定了年度帮扶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大对帮扶工作的领导;二是盟委委员、副盟长周洲、盟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赵永旭深入扶贫点调研指导,现场解决问题;盟社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扶贫点调研指导工作,协调解决问题;三是从自治区财政厅协调60万元资金为扶贫点修建文化广场3000平方米;四是协调解决贫困户购化肥难题。春耕期间协调农资企业为永丰村共购进化肥33吨,每吨在批发价基础上让利300元,节约成本9900余元。五是盟社投入3000元为贫困户购买抗旱水管。六是盟社投入4000元为扶贫点安装了体育健身器材。七是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到扶贫点开展慰问活动,为贫困户送去米面油、衣物等生活用品,力所能及解决存在困难。八是为加强村党支部建设,建立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帮助建立党建直通车,在今年初扶贫工作评比中,盟供销社被评为2018年度先进集体,驻村干部杨万海被评为先进个人。

  (七)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

  盟供销社始终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一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截至目前,召开支部会议12次,召开党员大会4次,组织中心组学习20次,党支部集中学习28次,党组书记讲党课3次。开展以“走基层、转作风、促发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为主题的党日活动12次。达到了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具体目标。二是按照盟委组织部文件要求,盟供销社协商盟委党校、盟人社局2家单位,联合在湖南大学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性教育培训,盟社全体人员分2期参加了党性教育培训。三是进行了党支部的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落实了机关党组书记兼任党支部书记,党组成员兼任党支部副书记的要求。四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主要领导履行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反腐倡廉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工作亲自督办。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严格“三重一大”制度,重大问题由党组会集体决定。五是开展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整治“四官”活动,制定了工作方案,并严格按要求、按时间节点抓落实。六是对盟委巡察组提出在巡察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及派驻纪检组常规检查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人,并认真抓好各项整改工作。

  (八)机关工作得到全面提升

  一是人事工作。撤销了盟社后勤服务中心和盟经贸学校,成立了兴安盟农村牧区经济合作组织服务中心;经过协调将盟社编制由原来的13个增加为15个;通过“绿色通道”引进硕士研究生1名,同时有2名同志调入盟供销社机关、1名同志调入服务中心工作。二是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了“笃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制定了兴安盟供销社2019年培训计划和兴安盟供销社三年(2019年-2021年)培训规划,在湖南大学联合举办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性教育培训班。三是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明确要求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主抓分管科室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机关综合目标考评,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各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制定了《兴安盟供销社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截至12月5日,刊发信息133篇。其中自治区网站采用47篇;盟委行署网站采用47篇;其他媒体采用6篇。信息数量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信息质量全面提升,信息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四是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治盟、政务公开、普法、保密和扫黑除恶等工作。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扶贫助困活动。向红十字会“博爱一日捐”捐款1850 元,向定点帮扶村捐款捐物10000余元;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各项要求;积极参加法制宣传月活动,常规开展保密宣传教育;认真落实依法治盟相关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发动各项工作。五是“五城同创”工作。今年以来,盟供销社积极参与盟“五城同创”办公室和办事处、社区安排的各项活动。在春节期间慰问了包联社区贫困老党员和低保户,为他们送去了1000元的米、面、油等生活物资;结合第31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开展了“人人参与五城同创,共建和谐美丽兴安”、“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主题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单30余份;先后5余次对小区内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墙壁上的小广告予以清除,为创城活动营造了亮丽的环境氛围;向创城办上报信息12篇。

  二、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盟供销社将按照盟委、行署的决策部署,以服务全盟中心工作为大局,积极开展好各项工作。

  (一)继续抓好农资供应联盟工作。按照推进方案持续发力,全力以赴做好2020年备春耕工作。一是积极探索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模式,扶持合作社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二是组织联盟内经营企业开展“作物种植一体化”技术服务,向农户普及实施作物营养、植保、田间管理一体化综合解决技术,做好统防统治工作;三是针对有需求的合作社继续推广“张杂谷”托底收购、稷丰秋粮预付款等成功模式,协调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对联盟成员开展“粮食银行”业务,增加农牧收益。

  (二)突出抓好基层组织体系提升工作。一是重点围绕改革发展抓提质、为农服务抓增效、脱贫攻坚抓产业、利益联结抓规范、提档升级抓改造,帮助基层社改造提升、规范运行。二是制定综合服务社三年发展规划,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综合服务社嘎查村基本全覆盖。加强增量提质工作,创建自治区五星级综合服务社,盟、旗两级供销社开展四星级和三星级综合服务社创建工作,推广突泉县水泉供销社创建村级综合服务社的成功经验。同时,要将此项指标纳入到对旗县市供销社的考核指标中,加大权重,用好考核这个“指挥棒”,推动综合服务社加快发展。三是继续加强“四社”建设,培育更多典型,推动“四社”建设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

  (三)全力做好社有企业工作。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做法,把民营企业的灵活机制与供销社的传统优势有机结合,借助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平台,以联合合作的方式做大做强社有企业。加大开放办社力度,把更多有实力的涉农企业吸纳到供销社体系中来。加强现有社有企业与基层社、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社的利益联结,形成上下贯通、双线运营、融合发展的经营服务网络,全面提升供销社系统为农服务实力。加大项目申报力度,多渠道争取资金,用于自身社有企业建设,增加基础设施投资,壮大供销社为农服务实力。召开社有企业建设现场会,推动社有企业健康发展。

  (四)认真做好基层组织培训工作。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基层社经营管理水平。把2020年确定为基层组织培训年,旗县市供销社要加大培训力度,对基层社、综合服务社、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财会等人员进行全员培训,盟供销社也将举办培训班,全面提升基层组织经营管理 水平。

  (五)持续抓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落地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全力以赴,及时了解掌握项目和工程管理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积极协调予以解决。进一步督促阿尔山市供销社2016年食用菌农开项目报账工作;推进突泉县太平供销社1万亩土地托管项目开工实施,确保2020年投入运行;与区社沟通突泉县突泉镇供销社1万亩土地托管项目的落地更名工作。

  (六)坚持落实好机关各项政务工作。持续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治盟、政务公开、普法、保密、扫黑除恶和正版化软件等工作,加大推动力度,制定好年初计划,实行动态管理,及时与相关部门做好衔接和沟通,认真落实好有关要求,确保机关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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