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供销社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安排

来源:盟供销社 作者:盟供销社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7日 浏览次数:

  2017年,全盟供销合作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盟委(扩大)会议、全盟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盟委“十项工程”和“三地联动、五城同创”中心工作,全面落实《中共兴安盟委员会 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兴党发〔2016〕37号)文件精神,以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引领,积极组织实施社有企业、基层供销社、农牧民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建设,全面提升为农牧服务能力,为建设红色兴安、生态兴安、活力兴安、健康兴安、幸福兴安做出了新贡献。

  一、2017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经营收入预计完成246,900万元,完成计划240,000万元的103%;利润总额预计完成2537万元,完成计划2500万元的101%;落实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33.2万亩,完成30万亩计划的110%;落实专业合作社绿色有机种植基地30.3万亩,完成30万亩计划的101%;落实专业合作社养殖基地30万头(只),完成计划的100%;落实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3500人(次),完成计划的100%。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是及时学习传达贯彻落实盟委、行署会议精神。1.召开了专题会议。在盟委(扩大)会议和全盟农村牧区工作会议召开之后,我社立即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盟委书记张恩惠、盟委副书记、盟长奇巴图和副盟长隋维钧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供销社实际提出了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具体意见。召开了全盟供销合作社工作会议,总结了2016年工作、研究部署了2017年工作。2.分解落实年度工作任务。按照盟委、行署和自治区供销社的要求,对2017年盟委(扩大)会议、全盟农村牧区工作会议和全区供销合作社六届六次理事会议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形成目标任务责任书,下达各职能科室及各旗县市供销社。

  二是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稳妥推进。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兴安盟委员会 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兴党发〔2016〕37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把《意见》提出的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全盟供销合作社系统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紧迫感,全力以赴抓好中央、自治区相关文件以及盟委、行署《意见》的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行署的要求部署上来。1.下发了盟供销社《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兴安盟委员会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对落实《意见》进行了全面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对自治区人民政府5月27日召开的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行了认真贯彻落实。2.加强沟通协调,推动《意见》的贯彻落实。各旗县市供销社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赢得了重视和支持,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党委政府工作中统筹推进,形成了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方案和细化措施。目前,阿尔山市已经出台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其它旗县正在积极推进文件出台的相关工作。3.各旗县市供销社都完善了综合改革工作机构,明确一把手负总责,落实了具体责任人和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健全了工作机制,形成了工作合力。4.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扎赉特旗供销社作为全区22个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旗县市之一,在基层社建设、培育发展社有企业、土地托管、电子商务等方面都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目前已发展社有企业7个,组建基层供销社4家。5.为了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先后组织人员赴通辽市和齐齐哈尔市考察学习,更好的推进了全盟供销社合作社综合改革进程。 

  三是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全盟供销社以全力打造经营服务体系和行业指导体系为主线,在建设基层供销合作社、培育发展社有企业、领办创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上下功夫,在行业指导上加大力度。1.加强社有企业建设力度。结合我盟供销合作社实际,充分利用各级党委、政府出台供销社综合改革政策性文件机遇,最大限度地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积极引进战略合作伙伴,与经营管理好、经济实力强、主业突出、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合作,使社有企业经营规模和为农服务实力不断增强。今年提升改造社有企业10个,截至目前全盟供销社系统发展社有企业35个,其中:全资企业7个、控股企业11个、参股企业17个。建设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5个,农资配送中心5个,农畜产品批发市场1个,再生资源回收市场1个,电子商务企业3个。2.加快基层社建设步伐。坚持“政府主导、供销社主办、农牧民主体、市场化运作”原则,各旗县市供销社把基层社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对基层社尚且空白的苏木镇,按照规划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布局,对已建的基层社进一步做好完善规范工作,把功夫真正用在密切与农牧民的关系上。今年新建基层社1个,改造提升16个。到目前全盟已培育发展基层社23个。其中,全资1个、控股9个、参股13个,被认定为自治区级基层社“标杆社”7个。今年4月,扎赉特旗五家户基层供销合作社主任王春凤被兴安盟委行署命名为全盟劳动模范。3.推进农牧民合作社规范发展。认真履行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主管部门职能,努力做好扶持、指导、服务工作。年初以来以创新建设为抓手,做好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扩面、提质、增效工作;抓好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培训和品牌培育工作。全年新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65个,全盟在供销合作社备案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已达1948个。累计培育全国总社级示范社8家、自治区社级示范社19家、盟级示范社172家、旗县级示范社124家。培育农畜产品品牌63个(无公害品牌20个,绿色品牌10个,有机品牌33个)。培训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3500人次。今年4月,科右前旗展翼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会长齐晓景、科右前旗归流河巾帼养殖合作社理事长何海棠、科右前旗天澜养殖合作社理事长王连福、科右前旗索伦联合嘎查田润蔬菜种植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魏连军、突泉县艳梁农业机械化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高国艳等六人被盟委、行署命名为先进工作者。今年9月2日盟行署印发了《关于扶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兴署发〔2017〕112号),决定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职能划归农业部门,供销社不再履行主管部门职责。4.大力发展嘎查村级综合服务社。通过创新服务方式,充实服务功能,使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社(中心)建设不断加快。将嘎查村级综合服务社开设的农资日用消费品连锁门店、农畜产品收购和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电子商务服务站,纳入供销合作社连锁配送网络。今年新建村级综合服务社80个,截至目前全盟已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社157家,被认定为自治区级综合服务社星级社9个。5.顺应农牧业供给侧改革新趋势,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年内新建电子商务企业2个,目前全盟供销系统已发展电子商务企业3个。突泉县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兴安盟慧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突泉县供销合作社参股企业,占股35%),搭建了兴安盟本土第一电商平台“淘兴安”。“淘兴安”是兴安盟本土的综合性网上购物商城和市民一站式城市消费服务电子商务平台,是集网上销售、信息交流、仓储配送为一体的大中型购物网站。“淘兴安”门户网站线上运营9大类、1000多个品种的本土特色产品,到目前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000万元,其中组织销售农畜产品800余万元。并对部分农产品进行全程溯源追踪体系建设,追溯体系覆盖面逐步扩大。依托平台农户足不出户便可将农产品进行网上销售,实现了“互联网+庭院经济”、“互联网+销售”、“互联网+农技服务”等多方面的有机集合。扎赉特旗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草原天健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目前已实现自主经营网站4个(其中官网2个,商城2个),入驻第三方运营平台(网店)3个,直营店1个,微店1个,微信公众平台6个,农村电商服务站60个。公司通过整合农畜产品资源,带动企业、合作社、农户,实施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等措施,不断壮大竞争实力。现有物流场地3000平方米,普通库房380平方米,冷藏保鲜库225平方米。公司还通过体验店零售、网上预售和团购的方式扩大销售。2016年在北京和杭州组建运营团队,现已具备了个性化特点的生产加工、销售渠道、配送体系、信息传递系统。到目前累计营业收入达2761万元,实现利润近300万元。6.开展土地托管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完成土地托管30万亩。突泉县供销合作社今年以基层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依托流转托管土地5万亩。其中太平基层社投资587万元,实施了1万亩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托管项目建设。扎赉特旗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内蒙古田域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为农服务中心,目前已开展农资超市、测土施肥、农机农技、土地托管、粮食烘干储藏、合作金融、农民培训等多项服务项目。今年实现土地托管1万亩,直接带动农户400户,1520农业人口受益。7.行业指导体系不断加强。重点是理顺联合社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经济发展三方面职能,创新联合社治理结构。盟旗两级供销社认真履行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职能,贯彻落实好上级社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强化考核,健全完善综合业绩考核体系,坚持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通报所在地党委政府。强化督查抓落实。盟供销社对旗县市供销社年度目标任务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盟旗两级供销社成立资产管理委员会,按照理事会授权,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收益分配机制,并接受审计机关和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

  四是党建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认真贯彻落实盟委、盟纪委、盟直机关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1.把党的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服务质效提升”活动。2.把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3.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主要领导履行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反腐倡廉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工作亲自督办。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严格“三重一大”制度,重大问题由党组会集体决定。切实维护党内政治纪律的严肃性。一切从大局出发,自觉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落实了机关党组书记兼任党支部书记,党组成员行政第一副职兼任党支部副书记的要求,强化党支部建设。

  五是扶贫工作取得新成效。1.完善思路。按照扶贫工作的要求,结合帮扶点大石寨镇永丰村实际,制定扶贫工作方案,年度扶贫工作计划和三年扶贫规划,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工作目标,全力推进永丰村精准扶贫。2.加大帮扶力度。开展结对帮扶,改善办公条件。盟社投入7000元给永丰村便民活动室配备了电视机、电脑及其它设备。开展结对帮扶,机关干部为2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送去200元慰问品。建档立卡贫困户张宏伟父亲脑出血住院盟社干部职工捐款2000元。加强村容村貌整治。盟社与村委会筹集资金9000元,对村街道、田间路和小流域侵蚀沟进行了专项治理。在扶持产业项目上加大工作力度。盟社投入20000余元,支持贫困户发展养殖业。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共举办了3期劳动技能培训班,培训农牧民180人次,发放科技资料200余份。

  六是“五城同创”工作有序开展。按照盟委要求成立了“五城同创”包联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17年兴安盟供销社包联社区推进“五城同创”工作计划》。1.强宣传工作,通过制作宣传栏、宣传单和张贴宣传标语,广泛宣传“五城同创”的重大意义及给社区居民带来的各种好处,让“五城同创”的内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2.加大投入力度,投入1万多元制作了“五城同创”宣传板、社区民规民约大型宣传牌等多块宣传牌匾,营造亮丽的“创城”环境。投入3000元对小区内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美化亮化了小区环境。3.与社区干部一起对环境卫生进行了集中整治,组织全体干部职工10余次深入包联小区清理粉刷小广告,捡拾生活垃圾,为自治区成立70周年营造了亮丽的环境氛围。

  七是政务信息工作有所提升。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确保了信息工作顺畅运转,提高了信息的实效性,到目前已刊发信息38篇。其中区社网站采用12篇;盟委行署网站采用30篇。增强了信息的宣传性,信息数量有所增加,质量有新提升,信息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八是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依法行政、保密和老干部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博爱一日捐款”共计捐款1050.00 元、给残联捐款1000.00元。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积极参加法制宣传日和宣传月活动,园满完成“七五”普法年度任务;认真做好保密工作和老干部工作。

  二、2018年工作安排

  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盟委、行署和自治区供销社的决策部署,以参与扶贫开发为突破口,以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为改革重点,按照“建一社、兴一业、富一村”的目标,突出抓好基层社建设、专业合作社建设、嘎查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和社有企业建设,为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做出新贡献。

  主要目标:新建基层社10个;新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30个;新建或规范村级综合服务社50个;搭建兴安盟农资电商平台,启动盟农资配送中心经营。

  (一)创新模式,组建为农服务营销联盟。根据《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扶持农牧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行署发﹝2017﹞112号)要求,创新农资供销服务模式,组建农资供应联盟,搭建供需平台,深入推进农资下行和土特产品上行业务,实现市场和基层社、专业社、农牧民的有效衔接。一是推进农资下行。以农资供应为突破口,整合盟内合外生产经营企业,本着务实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建立农资供应联盟,并通过供销社系统的组织网络优势把基层社、专业社、农牧民组织起来,解决供销社系统在乡、村两级建立组织网络的难题,并通过基层社开展测土配方和农资直销业务,通过生产企业销售返点和收取送货服务费等两个方面保证基层社利润,让农业生产资料直销到农民手中,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民收入。年内,计划联结全盟实力较强、销售较好的5-8家农资生产厂家。二是带动农产品上行。借助供销联盟的力量,通过联盟企业内部采购、服务代售等方式,将优势农产品,如兴安大米、兴安肉羊、突泉芦花鸡等绿色食品推销出去,带动专业社、农牧户的产业发展。

  (二)狠抓落实,抓好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继续抓好扎赉特旗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深入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试点,及时总结试点阶段工作经验做法,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指导其他旗县市做好改革推进工作。一是有效发挥改革试点的示范作用。结合自治区对扎赉特旗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验收情况,强化整改,完善工作举措,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的改革经验,通过召开全盟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现场会在全盟范围内全面推广,督促其它旗县对照任务台账搞好改革工作自查,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二是推进政策措施落地。加强与盟直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扶持供销社改革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督促各旗县市尽快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中共兴安盟委员会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兴党发〔2016〕37号)的具体意见,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党委、政府全局工作中统筹推进。

  (三)多措并举,加强基层合作社建设。按照“政府主导、供销社主办、农牧民主体、市场化运作”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结合电子商务进农村牧区工作,多种形式恢复重建基层供销社,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基层供销社和嘎查村综合服务社全覆盖。一是旗县社自建。指导有一定资金实力和土地资源的旗县市供销社,按注册要求和规划布局以独资或控股方式成立基层社。二是合作共建。与发展较好的专业合作社、经营大户、私营企业、家庭农场、农业综合服务站等经济组织,以股份合作的方式组建基层社。三是社有企业领办、创办。依托社有企业在苏木乡镇的经营网点组建基层社。

  (四)发挥优势,推进农牧民合作社发展。结合农资供应联盟的建设,积极吸纳农牧民合作社成为基层社的社员,开展基层社与苏木乡镇农牧民合作社联合社合作发展试点(一个机构、两块牌子),逐步把供销社建设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动力量。今年建设试点1个。同时,结合盟委、行署利用五到八年时间实现退耕400万亩的工作部署,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社连接退耕户的方式有序流转土地,采取土地入股等方式,带动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五)加大力度,促进社有企业发展。进一步强化对社有企业的领导,把握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增强社有企业经营规模和为农服务实力。一是推进联合发展。积极创办社有企业,加快上下级社有企业之间的产权、资本和业务联结,实现上下贯通联合发展。二是强化对外合作。进一步确认供销社股权,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明确社有资产收益,盘活供销社现有资产,结合建立农资供应联盟,启动盟农资配送中心经营,逐步把盟农资配送中心打造成培育系统经营管理人才的平台,实施系统内外涉农项目的平台,打造全盟供销系统规模经营,规范运行,以上带下的社有企业典范。

  (六)完善机制,强化供销社自身建设。理顺联合社机关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经济发展三方面职能关系,完善旗县级以上联合社代表大会制度和理事会、监事会机构设置,突出抓好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成立社有资产运营公司,制定社有资产管理办法,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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