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供销社2017年工作重点

来源:盟供销社 作者:盟供销社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9日 浏览次数:

 

  2017年,全盟供销合作社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盟委(扩大)会议、全盟农村牧区工作会议和自治区供销社六届五次理事会议精神,按照盟委“十项工程”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为农、务农、姓农”总要求,以带动发展农村牧区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和专业合作社建设为主线,积极推进组织创新、经营创新和服务创新,组织实施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社、专业合作社建设,稳步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圆满完成盟委行署和自治区供销社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要工作目标

  1、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200个;落实培育盟级示范专业合作社建设任务30 个;

  2、落实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面积 30万亩;

  3、落实专业合作社绿色有机种植业基地30万亩;

  4、落实专业合作社养殖业基地30万头(只);

  5、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3500人(次);

  二、主要工作举措

  • 积极推动综合改革工作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中共兴安盟委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各旗县供销社要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尽快制定出台相应贯彻落实文件。组成督查组,对中央、自治区、盟三级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抓好三项重点工作。

  1、加强社有企业建设力度。培育发展社有企业,结合我盟供销合作社实际,搞活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要在以下方面寻求突破。

  (1)利用各级供销社出台政策性文件机遇,最大限度地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增强社有企业经营规模和为农服务实力。

  (2)对供销社控股或参股的项目单位,要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确认供销社股权,加强对项目资金等社有资产的监管,按规定分享社有资产收益。

  (3)盘活供销社现有资金、资产,引进战略合作伙伴,与经营管理好、经济实力强、主业突出、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合作。把私营企业的灵活机制与供销社的传统优势有机结合,广泛吸纳社会人才,培养供销社企业家队伍,为企业发展壮大奠定基础。

  2、加快基层社建设步伐。坚持“政府主导、供销社主办、农牧民主体、市场化运作”原则,旗县市供销社要把基层社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根据建设目标任务,搞好基层社建设。

  (1)对基层社尚且空白的苏木镇,要按照规划有计划有步骤的抓紧布局。

  (2)对已建的基层社,要做好完善规范工作,要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和监事会,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要把功夫用在密切与农牧民的关系上。

  (3)建设基层社要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坚持先发展后规范,边发展边规范。

  (4)要在重点领域或关键环节取得突破。通过申报项目,在土地托管、产业融合、电子商务发展等方面取得突破;通过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组建联合社方面取得突破。

  3、推进农牧民合作社规范发展。认真履行农牧民合作社主管部门职能,努力做好扶持、指导、服务工作。

  (1)做好农牧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工作。以创新建设为抓手,做好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扩面工作,达到一个嘎查村培育一个规范运行的合作社;做好提质工作,培育培养典型;做好增效工作,达到所有示范社都要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积极申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示范社,带动农牧民合作社规范发展。

  (2)抓好农牧民合作社培训工作。重点培训理事长、财会等管理人员和各类实用技术,提高农牧民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推广各类实用技术,提高农牧民科学种田和科学养畜水平。

  (3)抓好品牌培育。重点搞好商标注册、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认定,名牌农产品打造等,增加农畜产品附加值。

  (4)抓好产品销售。重点增加销售网点,开辟销售渠道,通过参加展示展销会和网上营销等方式,大力推介我盟合作社优势特色农畜产品。

  (二)继续积极稳妥地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

  扎赉特旗供销社作为全区22个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旗县市之一,要认真总结改革试点经验,在基层社建设、培育发展社有企业、土地托管、电子商务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一是加强社有企业兴安盟田域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农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要继续扩大土地托管规模,开展农资超市、测土施肥、农机农技、土地托管、粮食烘干储藏、农民培训等服务。二是全力打造供销社社有企业扎赉特旗草原天健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这一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通过线上和线下多渠道进行农畜产品交易,实现农资、农产品网上采购、销售。三是扎实推进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建设,力争在10月末前工程完工交付使用。要通过努力,形成既符合改革要求和兴安盟自身特点,又有可复制和典型意义的试点成果。其它旗县市供销合作社也要结合自身情况,积极开展综合改革,在创新基层社建设,建立农牧民利益机制,培育发展社有企业等方面进行有效探索。

  (三)认真落实“十三五”发展规划

  去年3月份我们印发了《兴安盟供销合作社“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就经营体系建设、组织体系建设、服务体系建设、综合改革等方面提出了奋斗目标。到2020年,改造建设旗县级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3个;改造建设农牧业生产资料配送中心5个;改造建设农畜产品交易批发市场5个;改造建设再生资源交易市场5个,全盟50%以上的农畜产品通过供销合作社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网络推向市场。建设基层供销合作社56个,实现苏木乡镇全覆盖;盟和各旗县市新建全资、控股或参股的社有企业20个。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嘎查村全覆盖,在供销社备案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2500个;新培育盟级示范社150个,自治区级示范社50个,国家级示范社10个;落实专业合作社无公害绿色有机种植业基地30万亩,养殖基地30万头(只);注册商标150个。《纲要》提出 “十三五”期间全系统要扎实推进农村牧区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创新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推进系统综合改革等三项目重点建设任务。从2017年开始,我们要逐年落实具体目标任务、完成时间和保障措施。

  (四)加强向上争取资金和招商引资工作

  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打造合作经济组织这一独特优势,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对区属公司的协调服务和合作经营,努力形成上下贯通的经营体系,为行业内部合作做出新的贡献。同时要继续完善项目库建设,加强项目申报工作,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建立严格的项目申报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提高项目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综合效益。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特有的合作与联合优势,不断强化招商引资工作,为推动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五)全面加强机关建设

  要切实增强改革发展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转变行政化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用改革的思维和市场化的办法不断破解体制机制上的难题,集中精力,着力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新突破,不断加强供销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广泛争取各类经营管理和先进技术人才,着力培养一批懂市场、会管理的优秀企业家队伍,造就一支对农牧民群众有感情,对合作事业有热情,对干事创业有激情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汇聚推动供销合作社事业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三重一大”制度,自觉树立“四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严要求和管理干部,努力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以优良的纪律作风落实盟委行署决策部署,为全盟供销社改革发展做出新贡献。

  2017年1月25日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 电话: 0482-8266648 传真: 0482-8266648 Email: admin@xam.gov.cn

兴安盟供销社主办 网站标识码1522000033 蒙ICP备05002755号-2 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171号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真彩32位浏览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