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政务公开 > 规划计划 > 发展规划

兴安盟供销合作社印发《关于在全盟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来源:盟供销社 作者:宋佳颖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9日 浏览次数:

  近日,兴安盟供销合作社印发了《关于在全盟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对“十四五”时期全盟供销合作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立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3项原则,明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践行为农牧服务宗旨,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服务农牧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牧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持续推进“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北疆模范机关创建工作。

  《规划》确定了全盟供销合作社系统“八五”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任务,要求全盟供销合作社系统要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宣传宪法,突出宣传民法典,突出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供销合作社条例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党内法规,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普法,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规划》要求,全盟供销合作社系统要高度重视“八五”普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各旗县级供销合作社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八五”普法规划。

  《规划》强调,全盟各级供销合作社要落实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方法和责任,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联合社、基层社、出资企业学法用法,加大服务对象的普法力度。要充分运用系统内网站、公众号等大众传媒,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系统“纪律教育学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设置普法专栏专题,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规划》明确,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做好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工作,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要强化普法机构队伍建设,将更多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要强化监督措施,做好中期检查和终期验收,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做好典型经验推广,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此外,兴安盟供销合作社还成立了法治工作暨从严治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全盟供销合作社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 电话: 0482-8266648 传真: 0482-8266648 Email: admin@xam.gov.cn

兴安盟供销社主办 网站标识码1522000033 蒙ICP备05002755号-2 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171号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真彩32位浏览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