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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经贸学校2018年度决算公开

来源:盟供销社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08日 浏览次数:

兴安盟经贸学校

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兴安盟经贸学校是一家盟直属事业单位,致力于为“新网工程”及“三农”提供人员培训服务。新农村网络建设工程管理人员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再就业培训、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培训、农产品经纪人职业培训、流通领域涉农服务的财贸、商务等职业培训、相关业务培训。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兴安盟经贸学校原属兴安盟供销社三级单位,于2015年与兴安盟供销社分开,成立独立核算机构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度总收入决算11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51万元、其他收入0.01万元、年初结转9.44万元,比预算111.63万元增加0.27万元,增长0.2%。总收入决算比预算增加的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减少0.27万元、其他收入预算增加0.01万元。

(二)本年度总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本年度总支出101.52万元,比预算111.63万元减少10.11万元,减少9%。其中: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1.3万元,决算比预算22.74万元减少11.44元,下降50.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2.44万元,决算比预算81.11万元增加1.33元,增幅1.6%住房保障支出7.78万元,决算比预算7.78万元增加0。决算比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预算未考虑年初年末结转因素。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11.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02.5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44万元;支出总计111.95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42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26万元,下降2.8%;支出总计减少3.26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单位公用经费花销减少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02.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5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0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52万元,占10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1.9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9.44万元;支出总计111.94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0.42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减少3.26万元,下降2.8%;支出减少3.26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单位公用经费花销减少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52万元,占100%。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减少2.3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公用经费4.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0.4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日常开销减少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1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单位积极贯彻三公经费政策,尽量减少开支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用于单位没有出过工作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公务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车均运维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公务车,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7万元,比2017年减少0.44万元。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比2017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采购需求;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7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相关业务;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7年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相关业务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中共兴安盟委员会、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兴党发[2016]37号)文件要求,采取平时考评,听取汇报、查资料与走访成员相结合,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结合的方法。

绩效评价结果:

经贸学校对农村牧区农牧民培训业务的开展,有效地提升了农牧民组织化水平,提升了农牧民专业技术化水平,有效地推动了农牧业现代化。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佳颖    联系电话:0482-8266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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