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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供销社传达全区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培训会议精神

来源:盟供销社 作者:盟供销社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8日 浏览次数:

2018年5月18日,兴安盟供销社组织部分旗县市供销社、盟社各科室及经贸学校负责人参加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区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培训会议精神。会议由盟社主任白长峰主持,盟社副主任顾玉莹传达了培训会议精神,并对兴安盟供销社下一步基层社恢复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开展空白苏木乡镇基层社恢复建设工作是自治区供销社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今年,在区社的积极争取下,自治区党委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开展空白苏木乡镇基层社恢复建设工作,平均每个基层社给予五万元的资金扶持。这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供销社对基层社恢复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基层社恢复建设工作必将起到了有力的助推作用。

会议强调,一是全盟供销系统要充分认识基层社恢复建设工作重要性,逐级落实主体责任和实施建设责任,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挂图作战。二是盟社各科室要明确责任分工,盟、旗县市两级供销社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的意见》(内政办发〔2017〕17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全区空白苏木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供销明电发[2018]4号)文件精神,集中力量做好空白苏木乡镇基层社恢复建设工作;三是各旗县市供销社要迅速落实培训会议精神,将《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逐一落实到位,确保按时完成本旗县市基层社恢复建设任务。

    会上,科右前旗供销社主任张利就全区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行了表态发言,盟供销社合作社指导科、财会科负责人分别对《兴安盟供销合作社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2017年度自治区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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