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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工作方案

来源:默认部门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1日 浏览次数:

盟供销社各科室、经贸学校、各直属企业:

  根据盟委、行署《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和盟供销社理事会的工作要求,制定盟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切实推动盟供销社综合改革和工作创新,以综合改革创新为重点,以社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统计、综合评价为手段,以优化社有资产布局结构、提高社有资产活力和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积极盘活社有资产,搞活社有企业,增强服务功能,提高为农服务实力。
    二、工作目标

  一是依据审计报告和社有资产管理责任清单,进行社有资产清理、投资参股清理、拆借债务清理、投资收益清理、财产清查;二是盘活社有资产,提高社有资产收益率;三是落实社有资产监管责任,监督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和社有企业资产运营管理;四是对社有资产投资风险评估、完善监管制度;五是推动社有企业完善法人治理,实行科学管理;六是强化社有企业运营风险管理,推动企业提质增效,全面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实现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主要工作思路和措施     

  (一)加强社有资产清理。盟供销社理事会对社有资产清理工作负领导责任,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社有资产清理负落实责任,对社有资产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要求,如期完成清理任务。及时核销投资损失、优化资产投资、降低投资风险。社有资产的清理范围:盟供销社对企业的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盟供销社所有的其他权益,即盟供销社所有的物权、债权、股权和无形资产等各类财产权。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金、股金、国家项目资金(盟社协议股份)和投资收益(利息)等。社有资产的清理方式:根据社有资产在不同企业的风险程度和发挥效益情况采取退出股份、撤回投资、清收欠款、注销清算、股份确权等多种方式进行清理。
    1、呼市绿泰农资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金。加大催收力度,于2017年3月底前收回股金。责任领导:宝锁,具体责任人:叶志鸿。

  2、盟农合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欠款。尽力催收,可酌情依法依规将不良资产进行核销处理,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责任领导:宝锁,具体责任人:王永生。

  3、兴安盟岭南香农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及收益。于2017年5月底前将社有资金收回。责任领导:王天波,具体责任人:程显新  
    4、北京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广场摊位保证金,被摊位经营者王红梅应承担的物业费、水电费等管理费占用,应与王红梅协商解决。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责任领导:顾玉莹,具体责任人:宋佳颖。
    5、扎赉特旗神山林合林蛙专业合作社的欠款,尽力催收,可酌情依法依规将不良资产进行核销处理。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责任领导:顾玉莹,具体责任人:丁丽华。
    6、蒙兴(北京)农产品销售中心的注册资金,蒙兴(北京)农产品销售中心的清算报告上报盟供销社理事会审核后,进行清算处理。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责任领导:王天波,具体责任人:乌仁。

  7、内蒙古汇特投资有限公司借用盟供销社的土地使用权证问题。于2017年3月将土地使用权证收回。责任领导:王天波,具体责任人:程显新

  (二)确权社有资产股份  
    1、乌兰浩特市蒙安再生资源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盟供销社的10%股份问题。因市供销社已撤出股份,盟供销社也退出股份,终止三方协议,收回与市供销社签定的股权置换协议。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责任领导:王天波,具体责任人:周少丽。

  2、乌兰浩特市泓济土畜产有限公司的盟社协议股份。退出股份或完善股份合作协议。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责任领导:顾玉莹,具体责任人:韩褔连。  
    3、兴安盟农垦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盟社协议股份。提出对该项目的管理意见。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责任领导:顾玉莹,具体责任人:韩褔连。

  (三)社有企业启动运营

  1、兴安盟新网农资储备配送中心为盟供销社的全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工商税务变更,健全组织机构,正式启动运营。责任领导:顾玉莹,具体责任人:顾玉莹  
    2、兴安盟新合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为盟供销社的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按照盟供销社理事会授权行使资本运营、重组、整合等资本化管理,即通过对外投资、收购、重组、参股、控股、产权交易、资本转让、租赁等各种途径进行优化资源配置、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促进资本的增值。收缴、管理出资企业上缴盟供销社的社有资产投资收益,包括社有股股金分红和借款利息(股息)及委托企业经营管理的社有资产使用费等。于2017年3月份前完成工商税务变更,健全组织机构,正式启动运营。责任领导:顾玉莹,具体责任人:李树阳。

  四、社有资产的规范化管理
    (一)按总社、区社要求,构建新的社有资产管理体制。按照社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构建“盟供销社理事会、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全资(控股、参股)企业”三个层次的社有资产管理新体制。使三个层次逐级负责,彼此之间又具有明确的权责划分,完成社有资产的管理目标。
    (二)风险防控。盟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定期(每半年或一年)对社有资产投资清查一次,进行投资风险评估,如发现投资风险,应及时向盟供销社理事会报告,研究对策,加强风险防控。

  (三)严格监管。盟供销社理事会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社有资产投资进行抽查,以便有效地对社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责任追究。社有资产投资要做到使用合理,减少闲滞,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确保社有资产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和保值增值。对因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财产损失者,对当事人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社有资产的投资效益,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完善全面预算管理、财务审计监督、资产处置、重大投融资、风险评估防范等制度;建立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制定资本收益率和社有资产收益率管理制度。

  附:集中推进社有资产管理工作责任清单。

    

                                                     盟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017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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